质量检测站质量手册
01 质量手册(第8版 2024年换版)
修改履历
0.1 质量手册发布令
0.2 授权书
0.4 服务承诺
1 质量检测站简介
2 质量手册管理
3 质量方针与目标
4.1 机构
4.2 人员
4.3 场所环境
4.4 设备设施
4.5.1 总则
4.5.2 文件控制
4.5.3 合同评审
4.5.4 分包
4.5.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5.6 服务客户
4.5.7 投诉
4.5.8 不符合工作控制
4.5.9 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
4.5.10 记录控制
4.5.11 内部审核
4.5.12 管理评审
4.5.13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4.5.14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4.5.15 数据和信息管理
4.5.16 抽样和样品处置
4.5.17 质量控制
4.5.18 结果报告
4.5.19 资质认定规定和特殊要求
5.1 组织机构图
5.2 管理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
5.3 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图
5.4 人员一览表
5.5 设备一览表
5.6 检测能力一览表
5.7 授权签字人一览表
5.8 关键人员任命文件
5.10 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
5.11 质量手册条款与准则、标准对照表
5.9 现场平面图
-
+
首页
4.5.19 资质认定规定和特殊要求
### 1. 目的 为了对资质认定项目的检验检测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要求和特殊要求,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 2. 适用范围 适用质量检测站所有检验检测项目。 ### 3. 要求 3.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和相关宣传资料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资质认定标志应符合规定的尺寸比例,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 * 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资质认定标志。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封面上部适当位置。 * 检验检测机构应注重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使用的管理,建立并保持相关使用记录。 3.2 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 * 检验检测专用章应标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 * 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用章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章记录资料要存档备查。 * 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式样要经过本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人批准;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式样变更,也须要经过本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人批准。丢失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单位要及时声明作废。 3.3 公开承诺和信息上报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Dong
2025年5月18日 01:21
转发
收藏文档
上一篇
下一篇
手机扫码
复制链接
手机扫一扫转发分享
复制链接
分享
链接
类型
密码
更新密码
有效期
AI